大学生贷款在什么时侯?
由于受国外发达经济体影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出现了实体经济增速下行,房地产等金融部门亢奋的局面。银行资金通过贷款、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形式进入实体部门的增长明显下滑。2017年12月央行发布的《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信贷发展报告》中指出,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达到9.07万亿元;同时,电商贷的发展对广义信用卡发展的拉动达到5.34%。2017年12月,央行发布的《2017年支付体系建设主要任务阶段性工作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支付体系建设的总体形势良好,在坚决打击非法支付活动、深化金融扶贫、加大支付科技创新力度、强化支付基础设施管理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均有显著成效。但同时,仍有四个“不明确”的问题需要关注。
金融管理部门需进一步明确个人贷款适用范围。《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贷款公司发放的个人贷款,应不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倍。但由于贷款公司资本金较小,为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一些贷款公司便以高于负债成本的利率放贷款,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抵押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易受到货款公司的套路贷、阴阳合同等手段侵害。
需要进一步明确个人贷款负面清单。针对个人消费不合理、缺乏一定公益性质、不符合市场需求等贷款,应设定期限,定期清收。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恶意透支及逃废债务的个人,也可设定期限强制收贷。个人消费贷款的额度不宜过高,其收入与贷款额度之间应确立一个相对较高的比例限制,防止个人盲目消费贷款。
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对私人融资的贷款行为。商务部负责推进外贸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市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对外贸企业信用培育和管理工作。两部门在监管职责分工上需进一步明确,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
银保监会需进一步明确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方式。普惠金融的本质是使那些未能获得传统金融服务的中低收入人群、微小企业得到金融支持,缓解贫困与资本稀缺的双重压力,实现机会公平。当前,国家已确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创新与改革力度。但缺乏抵押、信用记录缺失是小微企业和农户获得金融支持面对的普遍难题。解决这些难题,需要银保监会在监管上采取更灵活创新的形式,将有效担保、信用评级等方面的要求进行细化,并推出更灵活的质押担保产品,更好地促进普惠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