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先裁什么人?

太叔泽远太叔泽远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我去年就回答过了,不过今年看来,似乎更加清晰了些 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是:在面临经营压力的时候,企业优先会放弃谁? 假设公司只有10个人,而业务只剩5个,那么理论上应该保留60%的人手(10个人/人/天)做业务,但实际上我们通常只会留3个人(8个人/人/天),因为还要减去一些难以直接减掉的人(如销售团队和研发团队)。剩下的7个人就会面临被降薪或辞退的风险。 但如果业务还剩50个呢?那就可以潇洒地减掉20个人,因为即使全部都做业务也忙不过来。

事实上,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极端情况,因为企业会尽可能地整合资源,少招人多做业务,所以在正常状态下,业务和人员之间的比例应该是略大于9比10的,也就是多1-2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业务下滑的情况,最先考虑的就是通过加班、调休假等方式来弥补,不会直接进行减员。但如果业务量继续下降,这个比率就会迅速向10比11靠拢,甚至更快达到某个临界值(比如业务总量降到原来一半,但人员仍然保持不变,意味着效率急剧下降,这时老板必然会急了眼!),到那时,再想减员就很难了——毕竟业务总量已经很少了,想要压缩成本也是无计可施。

所以回到问题,在企业处于盈利阶段时,一般会先加单岗位(增加人才数量),而在出现亏损时,则首先减少岗位(减少人才数量)。当然,这仅仅是从静态角度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实际上很多人事决策并不是那么绝对的。

来天之来天之优质答主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减人员时,裁减人员的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为了稳定用人单位长期存在的工作岗位上的人员,使这部分人在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时,维持较长期间的就业,这样也给其有较长期间就业做准备。这里的“较长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当是五年以上。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保证劳动者的就业岗位稳定的较为有效的方式,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尤其在用人单位面临破产,裁减人员不可避免时,应优先留用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一规定,主要从需裁减人员的家庭状况和家庭社会责任角度着考虑,使得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而其本身还要承担或者已经承担着扶养需要扶养的老人和未成年子女义务的劳动者。这样也体现了劳动立法保护弱者的原则,使属于上述情况的劳动者在面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优先得到保护。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