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寓可以落户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公寓的两种类型,一种是住宅性质公寓(这里特指70年产权且带阳台的一般公寓),另一种是商业性质公寓(即50年产权的商务公寓或者酒店式公寓,一般不带阳台)。
1、首先明确一点,除本市户籍人群外,外地人办理落户必须满足一定的居住条件,即必须拥有房屋使用权(租赁或产权房都可以);
2、其次来看上海市关于“居转户”的政策文件,重点看第八条和第九条内容。 划重点!!!
八、持证期间,申请居民家庭的住房情况同时符合下列规定的,可以计入人均有效居住面积: 一幢成套住宅内所有居室的使用面积之和除以该幢住宅的总户数; 一幢非成套住宅内部各居室的使用面积之和乘以0.8的比例,再除以该栋(排)建筑内的总户数; 公共租赁住房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纳标准不超过3元/月·平方米。 九、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按规定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经核准后,由公安部门发放准予迁入的证明,申请人凭身份证及准迁证明(回执)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领取户口簿。 从上述政策条文可以看出,只有持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沪合法稳定居住的人员才可以在沪落户,而拥有房产是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必要条件之一。
3、再看上海的公寓政策,目前上海市政府对于商业性质公寓的态度是以调控为导向,不允许其作为住宅用途入市交易,因此该类房产不产生学区房效果且不得落户。 然而70年产权的住宅公寓是一种特殊存在,因为其具有住宅的性质所以可以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如果落户在此类公寓名下是否合理呢?我们看看过去几年的相关政策文件。
在2016年前,即在上海出台限购限贷政策之前,外地人的落户政策一直是较宽松的,比如原来的“满7减4”人才政策,只要在上海有稳定的工作和一个符合要求的住所就可以落户,这个“住所”是没有限定条款的,即包含普通商品住宅、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等。
但在2016年之后,这种无条件允许外地人落户的情况消失了,随着限购政策的执行,外地人落户在上海有了社保和缴存基数等要求。那么,是否意味着70年产权的公寓就不能落户了吗?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
在2016年以后,上海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方案,主要目的是解决“新上海人”的居住问题,这些方案和政策都体现了市政府优化城市人口结构、促进城市化发展的意图。例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 在新的楼市调控政策中,政府首次明确了各类人口在不同区域的购房资格,其中第一类人群(在本市无住房但在外省市有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可以在沪购买一套住房,这类人群本身没有在上海买房的资格,而在以前此类人群是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的。
另外,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房人群正常购房活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对于无房的人群又进行了细分,除了第一类无房人群可以享受和普通家庭一样的购房待遇之外,其余两类无房人群则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购房。 划重点!!!
三、在本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含公积金贷款)的单身人士,首套房贷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5%确定。 四、在本市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单身人士,以及在本市无房但有房贷记录的成家人群,首套房贷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确定。
通过以上政策文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对于在上海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群体,无论是否是单身,首付比例均为35%,贷款利率与首套刚需无异;
2、对于有贷款记录的群体,无论是无房还是有房,首付比例均高于无房无贷款记录的群体,相同点是无房无贷款的单身人士首付比例低于有房有贷款的单身人士。
3、上海的家庭组合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单身贷款额度最高为70万元。 这也就意味着70年产权的公寓,只要符合“满5免增值税”的条件,并且能够提供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证明材料,即可落户在该类房产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