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多少房屋基金?
1.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 职工获得住房补贴之后,一般可以分两次领取。 第一次领的是住房补贴本金。 第二次领的是住房补贴利息。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列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原则上一年一次。 在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工作且户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因为调动办理异地转移或者公积金联名卡关联还款业务、委托银行代扣还款业务而发生缴存账户余额汇款的,不受上述限制。但同一城市是指同一行政区域(含直辖市的区)内。
2.如何计算可发放的补贴资金额度 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特区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才住房需求,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加大租赁型住房供给力度,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第三十条规定:“新引进人才享受以下住房优惠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无偿发放住房补贴。市、区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按照新引进人才在职期间的工作实绩和贡献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该补贴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3万元,硕士每人2万元,本科每人1万元。
(二)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深无人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购房优惠人才的租赁住房补贴。市、区财政每年出资,按每人每月1250元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租房补贴,补贴金额按实际租住面积计算。 第三十一条:“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确保新引进人才‘居者有其屋’。对新引进人才一次性发放住房和交通补贴。
(三)符合安居条件的引进人才,优先提供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
(四)对引进的人才在出入境、签证办理、户籍办理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