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基金违法吗?
不违法,但不对! 公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或销售机构,在未经客户授权情况下私自向他人推荐持有或者打算购买基金的行为是不对的,属于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但由于目前尚未见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对此加以禁止性规定,所以上述行为尚不构成违法。 但是,如果因为基金从业人员的个人过失导致客户发生损失,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相关中介机构也需承担相应的职责。 比如,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过程中,因基金从业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泄露交易秘密等过错,侵害了客户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失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赔偿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其可期待收益的损失: (一)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招徕客户;
(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三)挪用基金财产;
(四)泄露因执业行为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64条的规定,为非法集资设立账户的,或者为他人设立资金账户并提供相应服务,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开设金融机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