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几个月内要上户口?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孩子出生3个月内应办理落户手续。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以内,其父母应当携带婴儿及父母的身份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父母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有户籍管理职责的单位(如社区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无法找到生育孩子的母亲或者父亲,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寻人启事;登记户口时所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或非婚生育说明必须经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认可。
如果超过3个月不到1周岁,需要带上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 申请报告;
(二) 户口簿;
(三) 居民身份证;
(四) 出生证;
(五) 结婚证;
(六) 独生子女证(父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且只生一个子女的情况须带);
(七) 有抚养权的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主及未成年人本人页)。
扩展资料:
儿童上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
1. 父或母原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新生儿出生医院证明材料(出生证明书)。
3. 由接生人员签发或填写的《新生婴儿落户通知书》。
4. 在外地医院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当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5. 父母亲的结婚证。
6. 如属未婚生育的,还应提供法院裁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