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农村信用社,也称“农民自己的银行”。它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一种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地方性金融企业,它可以吸收农村集体和个人的活期、定期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农业贷款和支持乡镇企业适当发展多种经营的贷款,为社员提供服务。一般来说,农村信用社一般设在比较大的村镇,或者县区。贷款方法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农村信用社详细说明借款用途、金额、期限、方式、还款来源等,并按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2、贷款调查。农村信用社受理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经济实力、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经营管理能力、产品市场情况、偿债能力、担保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和论证,确认借款人是否具有持续生产经营能力和如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贷款审查。对调查认为合格的贷款,农村信用社要提出审查意见,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用途、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济效益、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担保情况等提出审查意见,并预测贷款发放后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4、贷款审批。农村信用社审查后,对符合规定并经审批同意的贷款,按权限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则退回申请贷款人并说明原因。
5、贷款发放。在通过审查和审批后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在履行了有关发放贷款的手续后,农村信用社就可以发放贷款了。
6、贷后检查。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借款人的约定,对借款人承诺的事项、借款用途、生产经营变化、资金流向等进行检查和分析,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7、贷款回收。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应当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