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怎么提折旧?
折旧年限的确定是进行不动产评估的一项重要参数,而折旧年限的确定又有法定年限、经济使用年限、平均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多种提法,使用中容易混淆。资产评估准则给出的“使用年限”,即为折旧年限,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应当是剩余经济使用年限。法定年限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资产可以使用的期限;经济使用年限,包括资产的有效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有效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经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是指资产在剩余经济寿命中所能创造剩余收益的期限。在运用使用年限法确定建筑物贬值时,“使用年限”应为经济使用年限。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合法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短于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则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土地剩余年限作为建筑物的有效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