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政要分解吗?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单位不得拒绝公开信息或者拖延披露信息。因此建议直接去民政部网站进行投诉;
2、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民政部承担的部分职责会划给新成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但并不是说现在就由军人事务部来负责办理烈士褒扬。因为成立新的部门还有一个过程,并且也不存在“军地两个系统”的问题,仍然是民政部门在牵头承办;
3、烈士的抚恤和褒扬是包括政治荣誉和经济待遇在内的综合性待遇,不是单纯的金钱问题。因此不能直接把烈士家属应获得的各项待遇简单相加,然后算出一笔钱来。而且,作为烈士家属来说,他们更加看重的是精神层面的荣誉,而非金钱。
但是,如果从物质层面来看待这个问题,则又另当别论了——毕竟,再高尚的精神,也需要有人替烈士家属承受物质上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个权威机构来牵头确定烈士家属应得的经济补偿。 鉴于过去在确定烈士身份的时候,往往由部队决定,而民政局只是配合。我认为这次也应该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军事博物馆等单位共同确认烈士身份,并据此发放抚恤金(当然,这是基于一种理想状态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