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是什么政治年?
这是很奇怪的问题,首先什么叫做“政治年”?这个提法本身就很有问题。 所谓“大宪章”、“光荣革命”等等这些概念都是历史学领域的概念,它们是用来描述历史的。用历史学的概念来描述一个还没有发生的未来这本身是很奇怪的。
事实上,我们只能先有具体的历史事件然后才能描述和定义它的意义。比如说,我们只能先有了1956年的波匈事件然后才能讨论它的意义和影响(比如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挑战等等)。但我们是不可能从逻辑出发构造出一个“某某事件之前某某事件之后的政治发展道路”的。这是纯粹的虚构。
同样,在叙利亚、利比亚或者乌克兰发生了军事政变之后我们去追问“这场政变的性质是什么”这也是完全违背认识论的。对于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去下定义并赋予其意义这是一种神秘主义或者唯意志论的做法。
因此我怀疑提问者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要知道答案,还是他只是需要一种“集体认同感”于是把这个问题抛给别人以便获得一种“大家都这么说肯定没错”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