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可以投信托吗?
私募投资的范围很广,包括股权投资、房地产、证券市场等。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私募不能投公募基金所投向的领域,比如公共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但是可以进行组合投资,也就是将资金分配到不同资产类别中,进行合理配置。所以私募做信托产品是合法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是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从事房地产、证券市场及其它合法的投资活动,均应认定为“私募”。如果某类金融产品符合“非公开”“募集”“基金”三个要素,即可认定其属于私募。 因此根据上述定义和范围,我们可以判断出信托在私募基金的监管范畴内。
目前对于私募行业来说,最大的规范就是2014年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16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的通知》。但这两份法规中并没有出现“信托计划”或者类似表述。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我们判断私募信托存在合法空间,只不过需要监管部门的认可。 目前国内私募信托主要涉及两个领域:
一是在境外设立的各类信托公司或作为信托公司的受托人,通过SPV结构回国投资。由于直接对外国公司投资属于准入类的监管要求,此类模式暂时无法实现。
二是由国内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国内设立信托计划,通过投资通道投向外资机构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或其他金融产品。
除了以上主要形式外,不排除今后会出现其他新的表现形式。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有理由相信,更多的创新类型的产品将会不断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