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安全吗?
契约型基金,是投资基金的一种运作方式,不涉及到基金的设立和发行问题(这方面与IPO差不多) 所谓“契约”其实就是基金所具有的法律形式;而所谓的“契约型基金”就是按照合同机制来设计基金的组织形式——这种模式借鉴了西方成熟市场的经验,符合国际惯例。 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以及随后颁布的相关规则,美国建立了以信托公司为媒介的证券投资组织结构,即通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投资者资产,并由其代理人完成具体的证券投资任务。这种结构被国际上广泛采纳为证券投资的典型模式。
中国现在也主要借鉴了这一模式,除了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外,其他的所有公募、私募都主要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来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 而IPO其实质就是公司将自身的一部分所有权出让给投资人从而获得资金的行为,这实际上也是契约行为的一种。
但IPO不同于一般的契约型基金,因为它属于私募范畴,而且不能通过信托计划作为中介。不过现在的改革方向是在向着注册制慢慢发展,未来的IPO很可能会像国外的股票市场一样,只要条件满足就能快速顺利上市,这将极大提高融资效率。
契约型基金是指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者三方通过基金契约形式设立的基金。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目前绝大多数证券投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的安全性问题,是具有法律和制度保障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按照基金契约,基金财产是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自有财产,不许随意侵占、挪用,这是契约型基金财产安全的基础性保障。第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固有财产的债务,不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财产行使冻结、扣押和其他强制执行权,这也是对基金财产的特殊安全性保障。
对于如何保障基金运营的安全,这是通过对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实行严格的监管而实现的。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一般为有实力的银行所担任,基金的财产由其保管,因此基金财产的安全是有保障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和日常事务,因此,基金管理人首先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其次不得少于最低人数,第三,基金从业人员需具备专业资格,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基金的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