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五行属什么的?
廉,简体字为“廉”,是汉字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1] 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本义指堂屋前台阶;引申之,又指厅堂、厅事。由“正”义而转意为正直无私;由此引申出廉洁、清廉等义。 “廉”在《说文》中解释为:“廉,界也,从肉,从刀从角。”许慎认为这个字的本义是指刀划开肉的边缘部分,因此会意为人用刀割断有角牲畜的肉时肉与骨头之间的边缘部分,即肥肉。后来人们用“廉”去指称有棱角的东西或东西的边缘部分,如“刀刃”“剑廉”“圭廉”。
廉的本义指堂前阶石。由于古代房子一般坐北朝南,所以大门多在南方,门前有台阶,台阶一般为方石砌成,谓之阶石。故“廉”可以理解为台阶两侧的石块向外突出部分。这种形状很像刀锋砍掉有角的牲畜的肉时瘦肉和肥肉的边缘处的样子,因而“廉”又有了刀锋切割有角牲畜的肉后瘦肉和肥肉相间的形状的意思——即瘦肉多而肥肉少,比喻人的品行高尚而又有才干。
“廉”最初写作“亷”,上边的一横表示屋顶,中间的一竖表示堂前立柱,下边的口形表示房屋前后都有台阶且有门,整个字形象房屋,表意房屋高大宽敞之意。后来去掉上部的屋顶,因为房屋再高再宽都是用来给人居住的,而不是用来作为遮蔽风雨的,故去掉不表意的“屋顶”,成为如今的简化字形——“廉”。
《礼记·曲礼上》云:“受大府之璧以授司门子,若赐官爵,则还之于君,复之郊,受命不受璧。”大意是说,天子授予卿大夫采地或封邑的宝书圭壁,应该交给主管城门的小吏保存,如果赏赐他做官或增加爵位的话,那么,就应当把宝书圭璧还给君王。卿大夫接到命令之后必须回到郊外,并且接受命令而不接受赏赐的宝书圭壁。这一段话中的“授”以及“还之、复之”,就是后世所谓的“授受不亲”,也就是人们常讲的男女之间不能接触,更不能牵手。这是周朝贵族们遵守的原则之一,即男女授受不亲。
春秋时期郑国有一个叫子产的人执政的时候规定,如果男子赠送给女子的手绢和丝带,女子接受了,就可以嫁给他;如果男子赠送给女子的琴瑟之类的乐器,女子也接受了,就可以嫁给他作妻子了(这恐怕是现在流行的定情物的原型吧!)。当时郑国有个人要送给他家的一个奴婢一面绣花的丝巾,子产禁止了,理由就是因为这个行为违反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大原则。可见,这里的“受”实际指的是接收男方送给女方的定情之物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被当时的官方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