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面算不算阳台?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有明确描述,建筑面积是按墙外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所以有顶无围护的挑廊、封闭阳台等都要计算面积;而阳台则分封闭阳台和非封闭阳台两种情况:
1)封闭阳台要全部计算面积,这个没什么争议吧 2)非封闭阳台有两种情况 ①若其底部与室内相连,且底部可供使用或堆放物品(所谓“两板一柱”的结构),则要扣除护栏体积后再计算建筑面积; ②若不与室内相通或无法堆放物品,则要全数计入建筑面积. 这个就有一定的争议了!我个人认为应该全部不计面积才对。理由如下: 因为在房屋销售时,房地产商都是把阳台的面积计入了销售面积的,这已经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国家又把它算作建筑面积进行重罚的话,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而且建筑规范中对阳台的构造也没有特别的要求,大多数只是要求进深不宜大于1.2米而已,因此,我认为应把这类阳台视作不规则建筑物中的凹槽,不予计算建筑面积才符合建筑规范的宗旨。不知道大家是否赞同我的观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