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怎么产生?
总统每四年选举一次。参选人必须年满35岁,并且出生时为美国公民。每州选出一批选举人(数目等于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人数)来代表该州投票。由赢得选民多数票的参选人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华盛顿特区也有三名选举人)。在多数党票超过全部选举人票的半数以上时(现为270票),总统就算当选。如果出现平局,则由众议院选出总统。
副总统选举程序与总统相同。总统和副总统的任期最多不超过两个四年。
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或在合众国供职的任何其他文官,只要宪法未作其它规定,因叛国、贿赂或其它重罪和轻罪而受到弹劾并被定罪的,应被免去其职务。
总统有权缔结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并须有出席参议员的三分之二多数的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合众国的国务卿、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不是由国会授予任命的官位,这些人合众国政府中应有职司,他们的品级和薪俸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