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可以改为厨房吗?
有一个家庭,父亲经常酗酒,酒后回到家就发酒疯,而且总是无缘无故地打骂妻子。妻子不堪其辱,便与其离婚,并与另一位善良的男子结了婚。 时间过得很快,这个家庭的孩子都已长大成人了,有一天,因生意上的变故,这个家庭陷入了窘境。为了谋生,儿子离开了故乡,辗转各地的餐馆打工。时间一长,在餐馆当服务员的儿子逐渐熟悉了厨房里的各项操作规程,他对烹调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两年之后,他开了间小小的餐厅,经营得也非常不错。 可天有不测风云,开餐厅的不几年,他的父亲患绝症去世了。他的母亲也因病躺在床上,需要有人照料。他的大哥终日在外吃喝玩乐,二哥在工厂当工人,三哥在读大学。 儿子眼看自己多年来积攒的资财慢慢地消耗掉了。他不想放弃这间餐厅,但又无法照顾病中的母亲,于是将母亲送回老家,交给二哥照顾。自己则每日奔忙,直到母亲去世,他也没能在母亲病世期间照顾一天。 母亲去世后,他的二哥在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了一张上世纪50年代签发的股票。这张股票是解放前他父亲做生意时发的一种股票,因年代久远,加上经营不善,这家商号早在那段时间就衰落了。 这张股票每股面值2000元,共10股,总价值20万元。因时间太悠久,加上股票在母亲手中放了太久,已经无法兑现了。但尽管如此,它仍是这家店当初开业时的入股凭证,也是一种有保存价值的文物了。 看管这间餐厅的所有权证和股票的遗嘱,却交给了小儿子的二哥。二哥看后,心里一动:自己若能管着这一餐厅,不就可以从中捞到什么了吗?于是他把这张股票交给了政府有关部门,声称自己想创办一个“科技开发中心”,需要一笔钱,故将这间餐厅的股票捐给了政府。当政府将这间餐厅按价值20万元收购后,他拿了20万元的捐献款,美滋滋地回家了。 当儿子从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此事,赶到二哥家找二哥算账时,二哥竟不认账了。他说:“这可是你母亲留给我的东西。”儿子说:“这不是二哥的,这是全家人的。”二哥说:“那就带到法庭上说吧。”
问题:
1、 二哥是否尽了赡养义务?为什么?
2、 评析二哥的做法。
3、你会怎样处理这样的问题?
4、假如你处理不了,你爸爸写遗嘱,将餐厅给你,别人是否有权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