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费用怎么?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采用成本法时,以取得投资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支出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2)采用权益法时,与持有有关的投资净损益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而确定是否应当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并予以确认。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预期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总和。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调整 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出现差额时,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需要说明的是,当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不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因为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这种风险的承担是投资方进行投融资决策时须考虑的因素之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也已扣除,现在再以发生亏损为由冲减已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不合理的。 被投资单位清算时,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得到的款项应当扣减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实际处理的金额作为处置当期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全部或部分转让,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存货的初始计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