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产四个月怀孕能要吗?
我34岁,顺产刚满四月又怀孕了,因为月经不规律,也不知道具体排卵期是什么时候,老公忍不住同房没做措施导致意外怀孕! 现在很矛盾,不想留下这个孩子是因为现在经济能力负担不起第二个孩子,况且生完这个还没出满月又怀孕确实自己的身体也承受不了;可是留着他呢,又害怕自己一时的冲动带来终身的遗憾…… 好纠结啊!有没有人给点建议?
首先明确一点:这个宝宝肯定不能要! 一般产后42天就要回到医院复查,主要了解恶露是否干净、宫腔有无残留物以及子宫复旧的情况等。如果复查一切正常,此时身体各个机能都逐渐恢复到孕前的水平,就可以开始备孕第二胎了。但如果发现宫腔有残留组织或感染迹象,需要进一步治疗,那就得停药、抗炎治疗后再考虑备孕。 一般情况下,医生会建议在产后1年再准备怀二宝,这是因为孕期胎盘附着部位的子宫内膜会发生病变,这种病变可能需要经过1年的时间才能消退。而且产后哺乳期也会抑制卵巢排卵,在1年后才恢复。 但上述这些条件只是参考,最靠谱的时间还是取决于你的个人情况,比如复查结果和哺乳状况等。若你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没有继续保留宝宝的客观条件,那么无论间隔多久都不会影响再次怀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