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款有什么风险?
一、部分客户经理及审查人员缺乏风险意识,片面追求高效益未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及业务流程,放款前对客户情况核实了解不透彻。
二、客户经理在贷款调查过程中存在不尽职、未真实反映贷款要素及客户综合情况、未严格执行“三亲见”(亲见客户、亲见签名、亲见资料原件)制度,上报虚假信息。
三、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贷购房。部分外地人员来津工作,为了在本市购房,与中介联手造假,通过中介空挂假户口、假纳税证明或虚假收入证明来贷款。
四、借款人还款初期按时还款,骗过银行的考察期再停止还款。“伪首套”购房群体还款初期按时还款,骗取银行认为其为首套的判断,并以此申请低利率和3年免还本金的还贷政策;3年期满后,就以其实际属于二套、利率高为由停止还本息。
五、借款人将个人所有财产转移后停止还贷。购房者在还贷一段时间后,将所有财产转移变现后消失或迁走后再停止还贷。
六、还款初期,客户有还款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部分客户认为贷款是银行的,自己无须过于在意,将按时偿还贷款放在了次要位置,缺乏还款主动性,使贷款形成逾期不良。
七、借款人还款初期按时还款,但因月还款额超出了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0%—40%),在家庭发生变故或客户换工作后因收入降低无力偿还贷款,最终形成逾期和不良。
八、利率上升后,还款负担不断加重,部分客户采取停止还贷、以拖代停等方式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