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人均多少面积?
《住宅设计规范》,对普通装置上下水式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小于3.60m2,而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包括烹饪、餐、洗、贮藏的配套小套型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50m2,大套型不应小于6.00m2。这里提出的人均使用面积指标,是根据居住人均用地指标,通过调查、试验研究及实测提出得来。
在住宅中,厨房不仅提供居住者烹饪食物的场所,还是提供饭菜的冷、热、清洁的贮存场所,它与餐厅配合,成为主要的进餐场所。因此,住宅中的厨房设计应符合安全、卫生、省时、省力、方便、快捷的原则,并满足炊事过程不交叉,生熟食物不相混,洁污、冷热管线,物品分流的原则。设计时,可根据厨房各设备设施使用功能、使用特点,将其归纳为:清洁食物的清洗及存放区、热烹饪区、已熟清洁食物的存放及进餐区、备餐区、污物处理或垃圾存放区、操作台、辅助或贮藏区分别布置在不同的部位和不同的操作线段上,合理组织其流线,形成清洁流线、污物流线,通过合理的平面组织,使各段操作合理、顺畅、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