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人贷款被抓多少人?
周宁,隶属福建,其森林覆盖率高达65%,是全国绿化造林的优秀县。同时,这也让它获得一个昵称——“绿色明珠”。
然而,这个美誉近年来因为一起森林烧毁事件而被很多当地居民调侃。去年6月,周宁县李墩乡雷山村近万亩木荷造林地被烧毁,据了解,这块林地的拥有者是周宁县林源融资专业合作社,而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宁德人兰某。之后,雷山县以“原告诉求无理,证据不足,诉求予以驳回”回复,而据《法制晚报》记者查询,2014年5月和7月,兰某及其妻子叶某(周宁县人)曾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分别起诉过雷山县林业局和雷山县金沟乡长箐村民委员会,要求归还位于雷山县红旗路东侧的5亩国有宗地,以及位于长箐村的999.99亩林权。同时,《宁夏日报》也曾报道,2013年6月24日,宁夏林大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曾起诉要求雷山县林业局归还位于雷山县县城周边区域的4929.54亩林权。但截至目前,这些土地并未归还雷山县。对此,陈少雄说:“2015年以来,我们曾接到村民举报,先后有七人次去宁化、三明等地拦截拉运土方车辆、用装载机堵路、拦路抗议,要求偿还土地。”
2016年1月初,周宁法院公开开庭的审理了这一起农村承包土地有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将择日宣判。
在周宁人眼里,兰某不仅是一位“贷款人”,更是一位“杀人犯”。2014年1月12日,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周宁县法院认定,兰某于2010年10月份至2012年4月份期间,以借为名,多次向周宁县狮城、李墩、浦源、礼门等乡镇的19名乡民(包括退休教师)借款共计30.5万元,但在约定还款期限年内,兰某通过转移债务方式,使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