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女孩挠脚心好吗?
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应该没有喜欢被别人挠脚心的爱好或者癖好! 其次,作为曾经对虐恋有一定的研究和了解的“正常人”,可以很明确的告诉题主,任何形式的虐恋,都是对受虐者的一种侵害和伤害。 最后,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任何非自愿的肢体接触,都属于猥亵行为,轻则违法,重则犯罪。(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下《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所以啊,不论是父母还是老师,没有权利也没有理由惩罚一个14岁以上女孩儿的脚心,无论是否出于教育目的。如果这个女孩儿已经年满18岁,且属于成年人,那更没有任何一种借口能够侵犯她的身体,除非她自愿并且乐意接受这种“惩罚”! 因为,在现行法律中,只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猥亵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入罪——必须是恶劣情节或者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
比如,强迫别人观看自己的人裸露下体,一般以猥亵论处,但如果是强奸妇女多人次或者在公共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猥亵妇女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男女,都不适用上述罪名!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仅对奸淫幼女的行为负有刑法责任,行为人必须已满十六周岁,且主观上具有奸淫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奸淫的行为,才能认定为强奸罪;而对于侮辱女性(如抠鼻孔、捏鼻子等),由于不构成犯罪,自然也不存在犯罪的加重情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