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从事投资活动吗?
楼主指的是非金融企业如国企、上市公司等通过认购信托计划等方式间接的投资行为吧,这个确实是合规性需要加强的地方。 首先,从监管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依法享有股东权利;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公司的融资和投资行为是予以认可的,并赋予了其股东相应的权利,但同时也对融资和投资的行为做了一定的限制,即需要符合公司的章程约定或法定程序。
其次,从实践操作的角度看,虽然法律法规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了约束,但鉴于公司法对于具体投资方式和内容并没有详尽的规定,目前大部分公司的投资行为都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于公司经营的需要开展的。如果存在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可能涉及侵占公司财产或其他违法行为,被侵权的主体有权选择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或在特定的条件下申请撤销该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