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优化对外投资结构?
最近在研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发现一个现象挺有意思的。 国内很多ppp项目的运营方是国际性公司,比如老外的路桥隧道项目,外企的水务发电项目等等。
我们作为央企,跟这些国际公司的合作模式是这样的: 我们先把项目做出来,然后邀请他们来做运营商。因为他们专业,所以我们会提供一些优惠待遇给他们,比如说低息贷款、补贴、利率补贴什么的。当然他们也会支付给我们一些费用——当然这些费用是没有我们自己做的话要花的成本高得多。 所以我们的初衷和目的其实达到啦!但是我们花的钱少,少收的钱我们用去建设别的PPPS了,这样循环下去,我们的基础设施就慢慢健全起来啦! 但是如果外资不来合作怎么办?那就不做这个项目,把资源投到别的项目上去。这样虽然短期有损失,但是从长期来看,整个体系的能力提高了,我们的收益也增加了。
所以说,我们在海外投资的时候应该遵循这样一个原则: 如果别人(当地企业)能做好这件事,那我们就不做;别人不做或者做的不好,那我们就要做。 我想这是不是一种最优的对外投资的结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