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影响了谁?

历洛嘉历洛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首先明确一点,根据现行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是不能直接放贷给普通借款人的(即不是借贷业务),因此不存在所谓“放高利贷”的说法;

2、目前信托行业开展的委托贷款业务主要分三类:公司理财类、资产证券化类和金融机构客户类,分别对应公司的短期融资需求、资产的出售及回购需求和解决同业资金头寸紧张的需求,对于第一类以公司理财名义进行的委托贷款业务,其实质与基金产品类似,作为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处理,收益和风险归属于投资者个人,并且受到严格监管;第二类是以资产证券化方式所开展的委托贷款业务,虽然底层资产同样是贷款,但是经过SPV环节,符合监管要求且进行合理设计的ABS产品可以脱离基础财产独立存在,从而实现了从“贷款”到“证券化产品”的跨越,风险与收益也同时由市场分担和获取;第三类是为满足银行业的流动性需求而开展的委托贷款业务,这类业务本质是银行通过信托公司向非银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属于中间业务的范畴,在央行全面降准的背景下似乎已经逐渐淡出市场视线……

3、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和信托业改革的推进,未来信托公司将可以开展更多的投融资业务,为不同的主体提供服务和支持,而且基于信托本身的性质——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这种特点决定了其可以作为金融产品进入金融市场的交易场所,实现融资方和投资者双方的目的。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