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抚养权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这样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这个条款明确了,即使孩子的父母离婚了,孩子和父亲或者是母亲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对方的子女。同时,也确立了夫妻在抚养和教育未成年人子女上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只要不出现法定情形,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但如果是以下这些情形的,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选择随父亲生活的,且父亲有能力照顾子女的生活和学习,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子女变更跟随父亲生活的条件更成熟的,可酌情将其抚养权变更为父亲。 当然,如果出现了以上这几种情形之一时,法院也有可能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女方。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男女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仅涉及孩子的利益,还涉及到对方的利益,不能单纯的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成长环境等各个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