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婚假几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奖励办法如下: (一)已婚公民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二)已婚公民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30天; (三)配偶属非在职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四)配偶属非在职城镇居民,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生育困难补助。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落实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对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