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基金与区别?
“基金”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第三条规定: “基金”是指依照本法设立的,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实现资产增值为目的的集合资产。从法律意义上说,任何按照上述定义进行运作的资产管理机构或载体都可以称为“基金”。 但我国目前对“基金”采取有限制性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只有依法设立并从事证券投资的基金才属于本办法所称基金。
所谓“限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金的类型限于证券投资基金;二是基金的募集方式限于公开发行。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的需要,为了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业绩和风险管理能力,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健全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维护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健康发展,2012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定位、运作原则等提出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并对现有法规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整合,是规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秩序的重要准则。
依据以上法律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的实践,我们可以将“基金”定义为:按照一定的法规规范和程序,通过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资金,进而投资于特定对象,以获取投资收益和资本报酬的投资理财机构。
2.什么是私募基金? 我们已经知道了什么是公募基金,那么相对于公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又指代什么呢?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有的基金品种可以分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两种。
其中,公募基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开市场标的资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基金份额,其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也低于公募基金,具有相对较大的灵活性和隐私性。
如果公募基金是在大众面前抛头露面、公开征募资金的“俊公子”,那私募基金就是独门闺秀的“俏千金”。 随着新《办法》的颁布,原先在资金募集上存在的公募和私募的分界逐渐被淡化,两者之间越来越多的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一方面,原来只能募集私募基金的资金管理人现在可以同时发行公募基金;另一方面,一些原来主要是做公募基金的管理人也开始试水私募基金业务,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14年末推出了首只私募基金产品——易方达新丝路主题精选混合型基金,并通过旗下子公司专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3.如何区分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从法律角度看,区分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关键在于是否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发行。 能面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发行的基金就是公募基金,不能公开发行而且也不能定向发行的基金就是私募基金。
当然,这仅仅是判断的标准之一。从实践来看,我们还可以借助其他手段来辨别基金是否是私募基金。比如看投资策略。一般来说,公募基金追求的是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因此其选股策略往往更偏重于基本面分析,所选择的股票多是行业龙头,稳定性好且收益高;而私募基金则可以在策略上做一些选择,可以选择趋势跟踪,也可以做价值挖掘,选股更偏重择时,因此表现上也更为激进。
另外,从费用收取上看也能区分。一般来讲,公募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只会收少量的管理费而不收取赎回费,其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合同约定;而私募基金则会收取2%/每年的管理费和20%/每年的赎回费,收取标准更高。